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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市总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来源:思茅日报 点击: 录入时间:2007-1-5 8:09:33 | |||||
| 本报讯(记者谢珍荣) 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于2006年12月30日召开。会议总结交流林改试点工作经验、表彰先进,要求以兴林富民为目标,全面深化和抓好2007年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。 市委常委,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领导,市直部门和中央、省驻思单位负责人,各县(区)委书记、县(区)长,分管林业工作副县(区)长,县(区)林业局长和林改办主任等参加会议。 市委书记高旭升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沈培平,市委副书记朱飞云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红,市政协主席王正昌和省林业厅副厅长、省林改办主任王德祥等在主席台就座。 朱飞云宣读了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表彰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》;副市长寸强代表市林改领导小组与各县(区)林改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2007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。 高旭升在会上讲话总结回顾了全市林改试点工作,对全面深化2007年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。他说,针对我市林业发展中存在的林权不清、产权不明、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不顺、模式单一等问题,2006年4月,市委、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借鉴江西、福建等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,结合思茅实际,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以林权到户为核心,以落实林地林木的所有权、经营权、处置权、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。为积极探索改革的路子,积累经验,市里在景谷作为省定试点全面开展林改工作的同时,在其余九个县(区)分别确定1至2个乡(镇)开展林改试点。全市林改试点涉及集体林面积617. 28万亩,占总面积的20%。到2006年 12月底,各试点乡(镇)已全面完成外业确权阶段性检查验收,其中21个乡(镇)98个村、1274个村民小组完成了结果公示,59个村450个村民小组签定了承包合同,3个村、20个村民小组651户农户发放了林权证。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,全市林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,达到了预期目的。他说,通过林改,提高了农民造林育林和保护森林的自觉性,使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难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;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,林改成为破解“三农”问题的新途径;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进程和民主法制建设 , 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;促进了干部思想作风转变和基层执政能力的提高,成为夯实基层基础、提高执政能力的新动力。 高旭升强调,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,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,是增强林业竞争能力的支撑和手段,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,意义重大。 高旭升要求在2007年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并在年底前完成林改主体工作。 王德祥肯定了我市林业和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工作成绩。他指出,要将深化集体林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、做好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务必抓紧抓好。要把握好林改的原则、政策,统一思想认识,落实好实施方案。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,建立起森林资源的长期保护机制,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。 会上,林改试点县(区)、乡(镇)相关领导作了交流发言;翠云区龙潭乡平掌寨村林改工作队等25个先进集体、鲁文志等100名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和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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