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普洱茶文化古城效果图。(县文产办提供)
和谐凝聚力量,和谐成就伟业。普洱县委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,加快和谐普洱建设,按照人与人和睦相处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,着力在完善社会功能、配套社会保障体系、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下功夫,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。 加强人文环境建设。加快教育改革步伐,优化调整教育结构,全面实施义务教育“一费制”,“两基”和“普九”成果得到巩固,完成6所试点学校的校长公开竞聘,实行学校教职工全员聘任制;新建和改造校舍13811.3平方米;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,今年高考再创佳绩,上线率居全市首位,中考成绩喜人,600分以上人数比去年净增59人。加快县、乡、村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,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和防治艾滋病工作,完成了14个村卫生室建设工作,完成了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国债建设项目,医技楼建设进展顺利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启动,共参合519户1500余人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争创市级文明县城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,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。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,提高人口素质。做好老干部工作,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,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。加强民政救灾救济工作,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人文环境。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。充分发挥人大、政协在全县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启动了县人大、政协办公楼的搬迁建设。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,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文联、工商联和残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。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。强化村民自治和社区管理,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。坚持党管武装原则,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,深入开展“双拥”共建活动,促进军政警民团结。认真开展“树新风、强作风、兴思茅”活动。抓好普法工作,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,形成学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的社会风气,营造公平、正义的政治环境。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。以建设“平安普洱”为目标,整合资金、凝聚力量、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,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着力解决因征地拆迁、移民搬迁、企业改制、拖欠农民工工资、转业军人和退役士兵退转安置等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。社保工作得到加强,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,2006年全县安排就业岗位846个(其中下岗职工752人);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98户9720人;享受低保2170户2995人,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93人,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。加强信访工作,全面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。 广泛开展“五五”普法工作,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和“打黑除恶”活动,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,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,“无毒县”成果通过省委、省政府验收,“平安创建”活动深入开展,全县上下和谐稳定。不断加强廉政建设,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,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,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,倾情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事,进一步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。 |